面对交警不合理处理,发生3日内可向上级交警书面复核。事故不满复核结果,处理可法院起诉。不合损害赔偿争议,理办可调解或诉讼解决。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由发生地的事故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一、处理发生事故交警处理不合理怎么办
面对交通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的不合不合理处理,受害人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
1.如果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理办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的发生3日内,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故
2.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处理可进一步搜集证据,不合通过法院进行最终的理办责任认定。
3.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受害人既可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二、交警处理事故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在线提醒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严谨且有序。
1.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造成人身伤亡,则需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若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应标明位置以便后续处理。
3.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4.若事故涉及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同样建议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在整个过程中,交警部门将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程序,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调解或处理。

三、如何确定交通事故的管辖地
交通事故的管辖地确定遵循一定的原则。
1.根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若该地区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则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管辖。
3.对于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交通事故,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4.若对管辖权存在争议,应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指定管辖。
5.在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先行救助受伤人员并进行现场前期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